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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6: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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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jk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jnjkqspj@ji.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7-6990914,邮编:2724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管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大力推进项目批准实施、“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决策部署等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2023年,我局结合部门职能,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为民服务公告、行政许可事项办结结果等工作动态进行了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35条,营商环境专栏2857条,通过区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

通过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策文件80件;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文件60份;工作动态10条;通知公告35条;图解70条;按照规定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决算。

2.业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处理群众投诉情况。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投诉受理,对上级转办的群众投诉以及受理的群众来电、来人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程序办理、按时回复。一年来,收到各类投诉信息50件,除13件申请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不予受理外,其余37件均认真办理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报等,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加强营商环境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审批信息,2023年通过区官网共上传发布信息290条。

2.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配备自助查询一体机等政务公开相关设施、设备,摆放政府公报、办事指南等公开材料,供群众自助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等;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维护、更新、审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会议解读的多样性上还有待提升,向上推送宣传材料较少。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发布较少,尚未有被上级政务公开相关平台采纳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开展的活动较少。三是政务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经验做法归纳总结,向上级媒体的推送我局相关优秀经验做法。二是依托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开展政策解读等相关活动。三是通过企业走访,政务服务进夜市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济宁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上门走访、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依托专区开展政策解读,办事指南解读等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企业走访工作,通过走访企业,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等情况;开展政务服务进夜市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服务小队,深入夜市向小商贩解读相关政策,助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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