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济宁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转发鲁卫函〔2023〕349号文件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济卫基层字〔2023〕13号)要求,现就2023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需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请条件
根据我区现有村卫生室人员实际需求共设置12个岗位,具体计划详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大学生注册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申请大学生注册乡村医生的岗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专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目前已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
2.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上班未离职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不足两年的。
二、岗位申请注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公告(/)。
(二)申请
1.申请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申请地点: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305房间(嘉诚路58号 山东能源集团新河矿业院内)。
3.申请方式:采取本人现场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注册者须提供纸质版《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大学生注册乡村医生申请表》(附件2)两份、近期蓝底彩色一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某一岗位报名注册人员超过岗位计划数时,经本人同意可调配到注册人数不足或空缺的岗位。 申请注册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基层妇幼科和人事科联合对申请注册的大学毕业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注册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申请现场进行。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申请资格。
(四)体检
由区卫健办 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申请注册者自行承担。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注册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确定拟注册人员
根据申请顺序,资格审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注册人员名单。
(六)公示
确定拟注册人员名单后,在拟注册的村卫生室、村委会和镇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注册人员等基本情况。
三、上岗及待遇
(一)岗前培训
由区卫健办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拟注册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健康知识宣传和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等工作。
(二)执业注册
岗前培训结束后,按照《山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为拟注册的大学毕业生统一办理执业注册。
(三)持证上岗
新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到注册的村卫生室上岗,且应在5年内应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由原注册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得再次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基本条件申请注册。
(四)人员待遇
新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上岗后,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领取相对应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领取相对应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按照现行医疗服务相关规定获得相关医疗收入。
四、纪律与监督
大学生申请乡村医生岗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存在弄虚作假和作弊的申请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注册申请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申请注册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填报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注册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解释权归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7-6991399(基层妇幼科)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大学生申请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docx附件1: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大学生申请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2: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大学生注册乡村医生申请表.xlsx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