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3年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二、被检查单位
1.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
2.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3.济宁宏远钢结构有限公司
4.济宁市华盛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5.济宁佑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济宁华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关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重点关注有关企业2022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对检查中发现为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可延伸检查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6980551
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