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尹航申请办理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中心卫生院增加执业地点的材料,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 号)等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名 称: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中心卫生院
地 址: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朱疃路2号,
疃里镇盛庄村西邻(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卫生院新挑河院区)
类 别: 乡卫生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床 位 数:99(张) 牙椅0(张)
法定代表人:黄际玉
主要负责人:黄际玉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门诊);精神卫生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中医科*****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窗口。
受理电话:6990856 受理邮箱:wjbzhk@ji.shandong .cn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