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8382P/2023-003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7-0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16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山东省打造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16号)。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山东省打造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贡献经开区力量。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1. 推进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实施。按照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总体方案(试行)》,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深化团教协作,区级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协调。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各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深入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四个校园”建设。破解乡村家庭教育瓶颈,2025年实现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全覆盖。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2. 强化乡村教育底部攻坚。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争取两镇纳入省级试点。深入实施“双百工程”,持续做强农村中小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启动以镇域为单位的乡镇学区管理改革,选优配强乡镇学区(联区)主任、教育指导员。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制定乡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
3. 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年内补齐学校午餐饮水、取暖消暑及厕所建设短板,完成乡村中小学教室亮化工程。2027年我区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需达到省级II类以上幼儿园类别;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有效配备,2027年达到省定II类标准并建立维护更新机制。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
4. 培育配备乡村优秀校(园)长。对乡村校(园)长队伍年龄和职级结构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数据库。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年轻后备干部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区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学校交流。组织初中校长和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参加市级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
5. 实施乡村教师补充工程。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严格执行国家基本编制标准,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镇域内超出基本编制标准部分,在全区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内统筹管理、域内自主调配教师。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2027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按照上级遴选计划每年遴选一批省、市级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
6. 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实施乡村教师住房改善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关爱乡村教师子女教育,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乡村教师意愿和学位调配情况,在其子女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
7. 构建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推动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建立区镇二级教研共同体,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争取5所学校成为市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实施区镇教研员包保帮扶学校制度。每学期选派名师送课不少于50节次,指导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积极联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8. 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高中建设市级、省级学科基地,推进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成立1所民办职业高中,同步推进特色化专业(群)建设。
9. 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发挥本区域乡土文化优势,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年内乡村中小学校艺术、体育、科技、劳动等学生社团建设率达到70%以上,至2027年每年遴选推广一批省、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年内乡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率达到20%以上,各乡村中小学校均形成1个校外教育特色品牌。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打造乡村教学改革项目,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10. 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乡村学校数字课堂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
11. 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实施“希望小屋”公益项目,学校留守儿童动态建档率100%并跟进关爱措施。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学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保持“常态清零”。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和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word版:20230629政策解读+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docx
政策原文:济开管办字〔2023〕4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渠道:http://www.jining.gov.cn/col/col103125/index.html(市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