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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确保2023年清明假期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16:40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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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扛牢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清明假期廉洁文明过节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节点”即“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扛稳抓牢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

二、明确底线约束,严守纪律规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党性觉悟,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做到“九严禁”:

一、严禁违反生态保护、森林防火等规定开展祭扫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在私人祭扫、走亲访友期间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四、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饭局。

六、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

七、严禁以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清明假期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

三、牢记“三个务必”,从严纠治“四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三个务必”,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制度引领,持续用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举报电话:0537—6712388

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