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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3-12-27 16:2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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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区纪检监察工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节点”亦是“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2024年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带好队伍,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治“四风”,带头弘扬廉洁过节风气,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教育引导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过节意识,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进行廉洁提醒、敲响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警,守住纪律“红线”,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律要求,执行“九个严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我约束,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九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2.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类电子礼品等;

4.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5.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一桌餐”隐蔽就餐聚会;

6.严禁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以及酒后驾车、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7.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

三、风腐一体纠治,严肃监督执纪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作风顽疾露头就打,对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快递送礼”、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现象严防严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将惩治威慑、完善制度、教育引导贯通起来,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反“四风”、拒腐蚀、防“围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举报电话:0537-6712388

济宁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