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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评审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15: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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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济宁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区人力资源部或区教育分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济宁经济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专技科

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人事科(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行政办公楼604室)

邮    箱: jkqjyrsk@163.com

邮政编码:  272415

附件:2023年度济宁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