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三刘、田庄、疃里、王集东、孙庄、东李、董家、河东、进士张、梁集、杨李、尹家、中杨庄村民委员会:
《关于你村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手续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鉴于以上各村对本村宅基地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经审核,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批准给使用者使用, 批准名单见附表。
附:1.疃里镇大王村442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2.疃里镇三刘村196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3.疃里镇田庄村159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4.疃里镇疃里村1178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5.疃里镇王集东村550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6.疃里镇孙庄村201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7.疃里镇东李村200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8.疃里镇董家村566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9.疃里镇河东村513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10.疃里镇进士张村727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11.疃里镇梁集村680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12.疃里镇杨李村786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13.疃里镇尹家村100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14.疃里镇中杨庄村553宗宅基使用权审批表.xlsx
特此批复。
疃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