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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济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100%
发布日期:2022-05-19 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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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昨日,记者从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济宁市河湖长制强化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制定印发,济宁市将全面开启河湖生态复苏建设。

到2023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1.31%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港口污染物接收装置覆盖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有效衔接。到2025年,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全面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见效,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全面实现。

河畅

年底前,完成1708处拦河工程的排查整治

根据《方案》,济宁市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拦河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今年年底前,完成1708处水闸、拦河坝、橡胶坝、水库、桥梁、跨河管线等拦河工程评估、分类、整治。为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济宁市还将组织对有行洪任务的河道开展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公园活动场所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今年汛前,巩固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治;11月底前,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

同时,针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济宁市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水生态环境。

《方案》中提到,济宁市还将组织开展南四湖区域现存遗留问题分类整治,统筹流域机构,沿湖县区对湖区房屋建筑、开发项目、码头、圈圩、养殖、电力通讯、分散民房、连片村庄等类别问题现场认定,区分问题性质、破坏程度、发生时间、责任主体等,结合地方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制定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报经省河长办、水利部淮委同意后有序实施。

水清

年底前,完成184.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

《方案》提出,济宁市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的排污路径,形成规范的排污口“户籍”管理。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河(湖)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针对工业企业污染,济宁市将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提升,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聚集水平。并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将摸清城市(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建成区合流制管网清零。今年年底前,完成184.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到2023年,现有349.7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全部改造完成。同时,将常态化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备案8条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阶段评估。对新发现及“返黑返臭”的水体重新纳入整治清单,随发现随整治,动态清零。2023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

针对城镇污水治理,济宁市将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发挥人工湿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协同处理作用,今年年底前,3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开工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1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87.25公里以上,基本消除城市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此外,济宁市还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输水沿线、黄河沿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今年完成18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明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岸绿

2023年,力争实现全流域美丽河湖

结合流域特点,济宁市将进一步梳理调整新建或修复人工湿地项目清单,在湖区周边采煤塌陷地、河道滩地等位置,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对功能出现退化或不能满足水质净化需求的人工湿地,分批次、分情形进行修复提升改造,打造南四湖环湖沿河生态廊道。2023年底前完成23个人工湿地新建项目及9个人工湿地、3个河湖缓冲带修复改造项目。

同时,济宁市将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灌草结合,今年年底前,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管理范围宜绿化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绿化率达到95%以上。针对水土流失治理,济宁市将构建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今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

《方案》中提出,济宁市将持续推进省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在“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持续发力、精准施策。今年,指导各县(市、区)按照至少创建1条(段)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建设任务,继续推进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此外,济宁市将持续加大督导调度力度,系统推进构建“无违河湖”向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转变。今年,完成303条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建设任务,力争2023年实现全流域美丽河湖。

来源:济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