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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加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实现合同在线签订 推动代理报告在线编制
发布日期:2021-09-07 09:4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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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互联网+招标投标”行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打破信息孤岛,减少招标投标活动社会成本,我中心积极推动并实现了中标合同在线签订,不仅提高了合同签订的效率,还可规避合同签订环节带来的风险,方便监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一、实现合同在线签订

不同与传统的中标合同线下签订模式,招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及时拟定中标合同文本,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线上签订中标合同工作。济宁经济开发区智能绿色制造与信息网络创新示范产业园--四号厂房内中科泰阳光电装修工程等多个项目都是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中标合同在线签订。

中标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划的产物,只有签订中标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尤其是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合同条款是否规范、明确,合同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拟定,都会影响商品、服务或工程的交付质量。在线签订中标合同可以提高合同签订效率和质量,规避合同签订环节带来的风险。

(一)在线签订中标合同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纸质版合同已成了彼此的习惯,然而签订纸质版合同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交通、合同制作成本。疫情期间通过快递往来,不仅耗费时间,还存在丢失的风险。纸质版合同的存档保管也是耗时耗力。在线签订中标合同更加便捷,不会丢失、损毁,不会“变脸”,减少纸张浪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了合同签订效率,增加了交易透明度,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实际数据支撑。

(二)在线签订中标合同可以有效规避合同签订环节中的风险。在合同签订环节,存在招标人先依照监管签订合同,再后期变更合同的现象。在线签订中标合同可以有效规避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相悖的风险,确保招标人严格根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拟定合同文本,杜绝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一旦因多种原因导致合同变化,可在平台中同步变更合同,便于监管机构随时查询,直至采购合同履约完成,让招投标当事人在履约时自行按法律法规执行,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欠缺或者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在质量、工期、材料供应价格等方面条款不规范等情况时有发生。在线签订中标合同可有效规避合同条款存在歧义的风险,保证合同中各类条款的字面意思明确,合同条款细致规范,无违法条款,不存在任何混淆意识的条文,确保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利益均等化。

(三)在线签订中标合同有利于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线签订中标合同还有利于我区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监管部门在对合同履约环节进行监管时,如发现存在招标人绕过监管机构监督随意修改合同、合同条款有悖法律法规、中标人未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履约任务等情形,都将被记入交易主体诚信档案,并按照量化记分管理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二、推动代理报告在线编制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我中心将积极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报告实现在线编制。代理报告是对整个交易项目从标前到标后的所有材料的汇总,包含了项目进场前的各项审批材料、开标评标过程中的各项文件及标后的成交报告、成交通知书等。代理报告是在招投标结束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手动编制并送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备案。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每个项目一本厚厚的招标代理报告,归档保存费时费力,还存在不易查询、不易监管和丢失的风险。如果代理报告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调取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材料并由模板自动生成,将会大大提高代理报告编制的效率和编制质量、节约纸张、降低成本,且电子代理报告还可以实现项目公开透明,便于监管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