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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坚守“七个标杆” 促进招标投标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9-13 15:5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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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化,为更好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济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紧紧围绕讲政治、守初心、争一流、重实干、勇创新、守纪律、抓落实“7个标杆”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协同监管,信用评价联动机制等工作,着力提升招标投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围标串标、多头监管、缺乏透明度等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一直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我中心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在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中,在标前实现了招标文件在线发布,招标文件电子化模板,推行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在线上传投标文件,在线预约交易场地,CA证书全省跨平台、跨区域、跨部门互认等;在标中实现了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数字见证”监管模式;在标后实现了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在线签订中标合同等全流程线上办理。通过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的改革举措,大幅度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大大提升了我区的服务水平和交易主体满意度。

二、初心使命永坚守

我中心牢记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守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初心使命,建立了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绿色通道,对区重点项目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进场招标登记即到即办,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当天查验完毕;充分发挥“店小二”式服务精神,做好回访工作,真诚听取各交易主体反映的开标、评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准确掌握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改进措施,坚定不移的落实“我为交易主体办实事”。

三、争先进位创一流

结合我区实际,我中心深入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决策部署,2019和2020年度,我中心均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为先进单位。本着继续发扬争先进位创一流的斗志,我中心积极对标国评、省评反馈问题清单,积极配合各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实行守信激励措施,减少抽查比例,实施各类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我区良好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四、担当作为重实干

我中心联合各行政监督部门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将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检查结果归集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全面消除在招标文件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交易服务与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

五、开拓思维勇创新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我中心把远程异地评标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突破口,继续扩大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区域和项目实施范围,将异地评标区域由市县(区)“两地”向县(区)县“两地”、省内“两地”、省内“多地”发展,将项目范围从政府采购扩展到综合交易和建设工程项目。并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向市中心积极建议并推动代理报告在线编制,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区招标投标电子化水平。

六、强化意识守纪律

我中心严格按照《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程》开展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综合交易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按照专家抽取和使用规范,对列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办事,不乱开口子、不漠视规矩,维护我区公平、公开、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七、聚焦一流抓落实

为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了解招标投标工作及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我中心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拓宽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标后做到一项目一回访一总结,听取交易主体提出的意见建议,拿出措施,及时反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重点关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