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鲁卫发〔2021〕3号)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1〕33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疗机构师资人员管理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拟担任考核申请人的师资人员(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指导医师)进行相关资质的审核,并出具《山东省2021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须知》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
二、做好报名纪律监督工作
各单位要引导相关人员不得隐瞒与本人之间存在回避关系、利害关系等不利于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杜绝收受红包、参与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如发现考核申请人和师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问题收集和解答工作,避免舆情发生,及时引导管控。
联系电话:0537-6991299
邮箱:jkqwsk@j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2.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师资人员系统操作指南.pdf
3.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人系统操作指南.pdf
济宁经济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社会事业中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