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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16:3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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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马集镇应急办,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者: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经营行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办理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