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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1 14:3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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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两镇、区直各部门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jnetdz.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公开落实,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公开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机构职能,切实提高全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与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理念。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增强主动公开工作质量,确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准确、有效;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和时限,压实主体责任,把握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关系,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督查考核,紧抓公开落实。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作为定量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重视程度、提高落实力度。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经开区管委会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群众知悉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作出批示,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明确由区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成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两镇、区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科室具体抓、亲自干”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单位内部信息和受《公务员法》保护的工作秘密,以及危及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不公开。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发布。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工作规范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建章立制,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表落实情况

2018年,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山东省、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印发了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不断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时限、紧抓落实,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1)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在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开设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三抢四争”专栏,不断充实栏目内容,及时公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战略的政策举措、落实情况,加强政策解读,累计发布信息34条。

(2)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任务推进公开,重点公开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成效、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累计发布信息60余条。同时开设精准脱贫专栏,集中公开脱贫攻坚政策文件、重要举措、扶贫成效。

(2)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

开设“放管服改革专栏,集中公开我区围绕“放管服改革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及行政权力、行政许可、责任清单等“七清单四目录”。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做好政务服务公开,连接至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全区公开办事指南和事项清单158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各类抽检、快检信息22条,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公开信息25条。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制度,公开2018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对各类重大决策、政策文件等征集意见12条,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推进会议公开,及时公开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14期、专题会议7期。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公开信息28条,督查信息30条。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开设财务信息专栏,下设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府债券等子栏目,分别公开31条、3条、5条、1条、4条。做好全区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也都及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时效。公开批准服务信息53条、批准结果信息38条、招投标信息27条、征收土地信息1条、施工有关信息7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条、竣工有关信息1条。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济宁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信息20条、政府采购信息31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18条。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悉权。其中公开脱贫攻坚相关信息 20 条、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19 条、教育信息 22 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10 条、

环境保护信息 44 条、灾害事故救援信息3 条。

四、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开区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和重点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公布形式上,除通过经开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外,还加强了与新闻媒体单位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0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2107条,政务微博公开109条,政务微信公开714条,其他渠道公开490条。视频新闻经开区之窗全年更新51期,崛起杂志12期。

(二)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强化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经开区对门户网站进行不断优化。新增无障碍浏览工具,增加放大、配色、辅助线等功能,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提升公开效果。进一步完善经开区门户网站栏目模块,新增聚焦“三抢四争”、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务服务等专栏,栏目设置更加齐全、功能更加完善、信息更加丰富,充分发挥经开区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上的窗口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展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信息处理流程,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作用,畅通诉求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全区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要求给予告知或答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经开区政务公开目录中建立建议提案栏目,2018年,共承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经开区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保密规定,所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审查、审核。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各部门单位在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需严格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行发布,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确保政府涉密信息不通过网站泄漏于网络,2018年所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规定审查、审核,未出现任何失密、泄密现象,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区有济宁商贸物流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等事业单位,2018年在政务公开模块中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各事业单也都制定公开计划、落实公开责任,共公开信息200余条,内容主要为各事业单位工作计划、方案、执行情况及工作动态等。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完善,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基础薄弱。经开区成立时间晚,政务公开工作起步晚,工作经验缺乏,同时正式在编人员少,人员变动流动性比较大,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能熟练规范的掌握,造成政务公开工作比较被动。二是思想重视程度不高。个别部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公不公开无所谓”,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一些市派驻机构只将信息上报至市局网站公开,很多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存在明显滞后性。另外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 我区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与重视程度。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不定期对两镇、区直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4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1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9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3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2

九、县市区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15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5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6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